补偿路径仍缺路线图
对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来实现对取消药品加成的补偿,在相关人士看来也是“镜花水月”。 石应康这样告诉记者说,“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就会涉及到价格听证,是很难实现的。”
公立医院将如何实现取消药品加成?如果政府投入,政府是否具备这样的财力,如果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收取药事服务费,又如何实施?对于卫生部来说,这些问题仍旧高悬。
2月5日,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2009年全国医疗服务监督工作会议上谈到公立医院改革时表示,改革的重点是“医药分家”,实行药品零差率,而何时开始取消药品加成,取消到何种程度,目前仍是相关部门没有解决的问题。
马晓伟表示,相关部门仍不能有效解决取消药品加成的问题。对于将作为补充由于取消药品加成带来的亏损而出现的药事服务费,他表示究竟一张处方要收取多少费用,仍需要进一步讨论。
社区零差率难达医药分开
对于取消药品加成而言,在大医院中未曾有过相应的实践探索,然而近年来社区零差率的实践,可以让我们看到,取消药品加成的举措是无法触摸到医药分开的“标靶”的。
社区药品零差率早在2006 年12 月25日 ,北京市便率先在18 个区( 县) 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为了配合药品“零差率”举措的顺利实施,北京市政府实行了收支两条线和补偿差价的配套措施。例如,作为最早实施收支两条线的试点区—东城区,该区不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其下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由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统一管理,各站的医疗、药品等收入全部上缴区财政专户,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人员的待遇由政府予以保障。其余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未实行收支两条线, 只是对药品的收入按照15%进行补偿。到目前为止,收支两条线已基本覆盖北京市所有的区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药品零差率及其配套措施作为北京市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着力缓解和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采取的改革举措,其目标是降低基本药品的价格,规范医务人员用药,吸引患者“小病去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
根据数据显示,2007年,经过北京市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目录》中的通用名药品进行政府面向生产企业统一招标采购之后,药品的价格明显降低,比2006 年北京市内8 个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价降低了25%,比医院零售价降低了42%。而且,目录范围内的药品都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常用药品,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品种的80%~90%。
和北京一样,上海市松江区作为全国的医疗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于2007年11月在全区开始实施基本药物价格零差率和收支两条线。纳入价格零差率范畴的药品都是上海市医保甲类支付,共计338种、601个品规,能有效治疗群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常用药物。
据松江区中心医院药剂科主任陈坚介绍,该区推行药物价格零差率,其出发点也是通过降低药品价格,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切断医院运行与药品销售的利益联系。
身为二甲的松江区中心医院从2007年11月1日开始,便推出了凡在该院门诊就诊或住院治疗的就医人员可享受基本药物“零差率”的优惠政策。该院目前所使用的零差率药物品种数为228种。
一张处方平均减少1.65元
据陈坚介绍,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前,处方中使用基本药物的品种数为179种,平均每张处方中使用基本药物的药品个数为1.57个。而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后零差率药物的品种数为195种,增加了16种,增加了8.93%;平均每张处方中使用零差率药物的药品个数为1.64个,增加了4.46%。
实施零差率这项举措后的6个月内,医院门诊药品优惠金额共计787521元,平均每月优惠金额131254元,门诊均次优惠金额4.73元。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后平均每张处方的零差率药物用药金额为 26.94元,比实施前平均减少了1.65元,平均下降了5.77%;零差率药物的处方金额构成比为11.71%,平均下降了1.28%。“这表明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后,随着零差率基本药物使用品种的增加,对降低老百姓的药费是有一定效果的。”陈坚说。
为了了解药品“零差率”政策对处方药品费用的影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中国医药经济研究中心厉李博士等人也曾对北京市东城区和西城区在2006年4月—2007年5月间的实施情况做过一次调查统计,结果显示,药品“零差
率”政策在其他影响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能使单次处方的药品费用下降25.70%,其中其他影响因素包括:该机构是否实施收支两条线、处方中药品个数和“零差率”药品的个数。基于上述结果,厉李对此的结论为:这与政策实施之前的假设相符,实行该政策会减轻患者的药品处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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