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药品加成,似乎成为了新医改最为鲜明的印记。
在年初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对新医改做阐述时指出,公立医院改革将推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将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来解决。
这一字数并不多的表述,迅速“屏蔽”了新医改的其他内容,成为了各界关注度最高的医改举措。
然而在这之后,卫生行政部门却面临着难以将这一举措“落地”的问题,在宣告开展取消药品加成试点的广东、江西、青海等地,实际运作中进展得都并不顺利。
更为让众多专家诟病的是,这一旨在实现医药分开的举措,却有着缘木求鱼的意味。
取消药品加成困陷泥沼
无论是试点的难以“落地”,还是卫生部政策的难以明晰,都似乎预示着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的前景难辨。
从去年年底开始,广东、江西、青海等地就先后纷纷宣告要在公立医院推行取消药品加成的试点,但从目前各地的试点推进情形看,实施状况都不尽如人意。
高调背后的迟缓
取消药品加成试点的火首先是在广东烧起来的。
去年年底,广东医药价格改革试行方案出台,选择在深圳、韶关、湛江三地先行试点,高调宣布将逐步取消医院目前15%的药品加成收入。
“选择这三个地方试点,是考虑了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医疗条件等因素之后的综合。”广东省物价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这一方案 一出台,便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出乎很多人意料的是,广东取消药品加成试点的改革方案,是由广东省物价部门出台的,并不是卫生行政部门的手笔。
“很多人都认为这个试点是我们卫生行政部门做的,还是别人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这个事。”广东省卫生厅一位高层对物价部门的举动颇有微词,“连卫生部都给我们卫生厅来电话询问这个事,后来我们也就赶鸭子上架似的把它作为了卫生厅的重要工作。”
在三个试点城市中,无疑深圳最为吸引人们关注的目光。早在2007年,深圳市政府在谈及政府为民的十件实事进展中就提到,深圳卫生局将采取5项措施严控医疗费用,其中一项就是准备取消医院药品15%的加成。
然而到目前,深圳市取消药品加成的工作进展并没有展开,甚至连具体的方案也尚未出台。在年初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之后的补偿提出了三条途径: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深圳对于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加收药事服务费这两种补偿方式,都不打算予以考虑,这在某种程度上避开了难题。深圳市卫生局谢若斯副巡视员告诉记者,“这两种方式补偿,群众得不到实惠,具体该怎么做,比如药事服务费到底怎么收,现在连卫生部都没有理清。”
“在深圳我们现在对于这项试点的态度是谨慎前行,开展这项工作的前提是政府加大投入,取消药品加成后,政府必须投入,假如政府不加大投入,这项工作开展不起来。”谢若斯说道。
因为取消药品加成之后全部由政府进行补贴,所以深圳市的试点推进便显得十分谨慎。目前能确定的思路是,2009年准备在深圳市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取消药品加成。
谢若斯透露,对于在医院中开展取消药品加成,目前深圳市还没有真正予以考虑。如果要在深圳市的医院实行取消药品加成,据他们测算政府给予医院补贴,市区两级政府需拿出6亿元来补偿。谢若斯说,“真要全部掏,深圳市政府也许还是可以掏的,但其他不发达地区政府很难有这个财力。”
湛江则是选择了两家较大的医院开展取消药品加成的试点,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和第二中医院。
湛江市物价局价格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具体的财政补贴方案目前还在调研之中,取消药品加成后财政能够对此补贴多少,能否完全补贴这个方面的损失,都需要由多个部门来做出部署和研究。
“取消药品加成,政府如果没有补贴医院这部分的损失,医院处境会很难。但补贴一事暂时没有得到任何消息,现在具体的实施方案根本还定不下来。”湛江市卫生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而韶关市选择了下属的乳源县开展取消药品加成的试点,据韶关市卫生局的负责人透露,目前虽然成立了多个部门协同的改革领导小组,但关于试点的具体方案还在酝酿之中。
实施方案成难题
在广东高调宣告推行取消药品加成的试点之后,江西、青海等地也先后开始提出开展试点。
年初,江西省明确提出改变医院“以药补医”机制,计划先行在省直医院、乡镇卫生院试点取消药品加成的政策,2010年再扩大至市、县(区)医院,实现全省公立医院逐步取消。
江西省卫生厅医政处曾处长告诉记者,对于原定于2月1日开始实施的试点,现已改为将于3月份正式启动,具体时间暂时还未确定。目前准备开展试点的医疗机构已增至21家,在江西省儿童医院确定为取消医院药品加成改革试点医院后,南昌市第九医院、新建县中医院及新建县所有乡镇卫生院(19家),相继被确定为试点医院。
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后,医院的收入减少又如何解决?曾处长表示,目前的思路主要还是以政府的补贴为主,避开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加收药事服务费等问题。
据了解,试点医疗机构将由省、市、县财政给予相应的经费补贴,现已确定省财政将给全省试点医院补贴5000万元。但由于取消药品加成涉及经费补贴问题,所以卫生部门还要跟财政部门进行商量,决定如何补贴,之后再经省政府审核,才能正式实施。
青海省的取消药品加成试点目前同样面临着具体实施方案还无法确定的问题。
青海省卫生厅年初决定,从2009年1月起,在环青海湖地区开展县、乡、村医疗机构药品零加成试点,省、州两级医疗机构逐步降低直至取消药品加成率,实行药品收支独立核算,分别管理。
青海省卫生厅副厅长张海明告诉记者,青海主要是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开展试点,目前具体的实施方案还没有制定出来。
“我们目前的思路是,对于医院的收入减少,政府有能力补贴多少,就补贴多少,剩下的通过加收药事服务费以及医院自己承担一部分损失来解决。”张海明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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