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郭教授所言,微观层面上的信任、责任与秩序被破坏掉以后,个人的日常生活决策变得异常艰难。而肖志军恰恰是陷入了这种艰难之中,对医生及医院无法信任,大喊“是医院害死我老婆的啊!”但是,同样的,这些失语的医生们又何尝不是陷入了另外一种不信任呢?—对媒体的极度不信任以及院方对医生发言的近乎严苛的纪律约束。
截稿时,天涯网的一个ID为“平儿医师”的网民发表了一篇长达八千多字的文章—《也谈谁杀死了李丽云?—〈“丈夫拒签手术致孕妇死亡案”再调查〉批判》,就李丽云之死的诸多疑点进行了详细的医学解析,并留下了电子邮箱,表示欢迎对话。如此坦荡的态度,或许恰恰是这个信任秩序已经普遍破坏的社会所需要的,也是肖志军们和医生们乃至于媒体们所需要学习的。
事件回放
孕妇感染重症肺炎
2007年11月21日下午3点左右,肖志军和妻子李丽云来到了京西分院。前天下午,他先是将妻子送到一家个体小诊所就诊,小诊所的医生当即建议他们到大医院去看病。小诊所的老板急急忙忙开着车主动将他们送到了京西分院。
“我们是来看感冒的。”带着100元钱的肖志军首先将妻子送到呼吸科看病。接诊李丽云的是医院呼吸科主任杨汀,他诊断李丽云感染了重症肺炎。这对一个产妇非常危险,呼吸科当即建议李丽云住院。“当时她已经躺不下来了,只能坐在床上喘。”医务处副主任刘宝玉说。
住院需要交纳押金。妇产科副主任赵会荣说,他们曾经询问肖志军是否有钱,对方回答:“有钱,但在老板那里。” 由于情况紧急,妇产科随即向医院申请对其进行减免费用入院。在入住妇产科二病房后,医生们诊断,肺炎已经导致产妇的心肺功能严重下降,产妇和胎儿都有危险,必须马上进行剖腹产。
“如果这时候手术,大概有百分之六七十的可能可以救活母子两人。”赵会荣说。按照规定,进行任何手术前,必须得到患者或家属的签字同意。由于李丽云已经陷入昏迷,肖志军成为唯一有权签字的人。当医生将手术单递给肖志军时,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了—肖志军拒签。
怀孕女记者力劝不得
在惊心动魄的抢救期间,10多名隔壁病房的病人和家属目睹了整个过程。《检察日报》女记者吕卫红当时正在住院安胎。在得知肖志军拒签手术单后,她急忙跑去劝说。“我亲眼看见,病人的脚还在抽动,人是活着的啊!我受不了,受不了看着一个活人就这么没了,她是有救的!”
吕卫红苦苦相劝,对方却丝毫没有反应。莫非他缺钱不敢手术?吕卫红转身回到自己的病房,“我们大家给他捐助些钱吧,虽然我没什么钱,家里人看病也要用钱,但我们都愿意捐助他,一条人命哪!”她的建议得到病友家属的赞同。“当时都不敢指责他,只能好言好语地安抚。”吕卫红再次苦苦劝说,“赶紧签字吧。只要你签字,给你一万块钱!”但肖志军最终没有签字。
男子要剖尸看子
由于肖志军坚持不允许医院进行剖腹产,当晚7点,他22岁的妻子李丽云不治而亡。在李丽云死亡前的两个小时,朝阳医院京西分院(以下简称京西分院)的医生,已经确定她腹中的孩子没有了心跳。
近30名医生几乎是看着年轻的李丽云和孩子死亡的,虽然她们掌握着医治她的手段,但没有家属签字,手术是非法的。“很多女医生都哭了!”一直在现场的京西分院医务处副主任刘宝玉说。
次日上午8点,肖志军出现在太平间,继续做出让人费解的举动。太平间工作人员说,肖志军找到了妻子的身体,趴在上面嚎啕大哭,他不准许太平间将尸体放进冰柜。“他说:‘孩子可能还活着,放进冰柜会把孩子冻死的,我要让医生把孩子剖出来抚养大。’”一名工作人员说。
肖志军的举动,让太平间的工作人员怀疑他的精神不正常。在16个小时前,所有在京西分院妇产科二病房聚集的医生,都一度怀疑他的精神不正常。不过,他通过了紧急进行的精神方面的小测试,并在警察面前反应正常。
“丈母娘”的起诉
2007年11月24日,死者的母亲李小娥写了一份起诉“女婿”肖志军和朝阳医院京西分院的起诉书。
时隔一年多,2009年4月28日,北京中天司法鉴定中心,“丈夫拒签字致孕妇死亡案”的司法鉴定听证会在此举行。这起曾轰动一时的医疗事件,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从2007法院立案时起,该案一波三折,至今尚未正式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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