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强生产品中含有毒物质,消费者史女士将强生(中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伊始,被告以“收到开庭通知较晚,没做好答辩准备”为由,申请延期开庭,法庭采纳了被告的意见,开庭延期至7月17日。
据了解,这是自强生产品“含毒门”以来,首例消费者起诉案件。
据了解,目前,强生的该款产品完全符合国家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延伸阅读:家长告强生侵犯知情权
强生的部分产品于3个多月前被检出含有害物质二恶烷和甲醛,可该产品此后的包装上却一直未进行标明,对此,身为4岁孩子的母亲,同时也是律师的史女士将强生公司告上法庭。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据悉,这是首例消费者就二恶烷和甲醛事件起诉强生。
史女士说,从儿子出生至今,她一直给孩子使用强生婴儿香桃沐浴露。基于对强生公司的信任,她并未给孩子使用过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她现在回忆说,当初儿子也出过湿疹,但并未想过是否与使用强生产品有关。她注意到,该产品包装上从未标明含有二恶烷和甲醛。“如果有这样标注的话,我可能会考虑选择使用其他产品,”
史女士的代理人表示,二恶烷和甲醛是对人体有毒的化学物质,不论其在该产品中的含量对人体是否“安全”,均应在产品包装上标明,让消费者知情。
昨天10时,史女士及其两位代理人一同到庭参加诉讼。作为被告的强生(中国)有限公司,也委托两位代理人出庭。开庭前,被告代理律师突然称,由于刚出差回京,并未进行充分的准备,所以请求法官推迟开庭时间。所以,昨天的开庭临时变作庭前询问,正式的开庭时间推迟到了7月17日,强生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称不接受调解,庭审后也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了解到,强生委托的公关公司负责人此前曾对此事作出过回应。他表示,国家要求产品必须标注其成分,但二恶烷和甲醛并不是该产品配方中的成分。该负责人说,二恶烷是产品原料在生产中形成的残留,目前的化妆品生产技术无法完全避免。甲醛则是添加到产品中的防腐剂释放出来的。目前,强生的该款产品完全符合国家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案件回放
今年3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称,在强生婴儿香桃沐浴露产品的一个批次中检出含有微量二恶烷。3月29日,史女士再次购买强生的改款产品后发现,强生公司在该产品的包装上仍不标明“含有二恶烷和甲醛”的字样。史女士认为,强生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要求在其“婴儿香桃沐浴露”产品包装上标明含二恶烷和甲醛,并就此事向原告赔礼道歉。
■ “家长诉强生侵犯知情权”追踪
今年强生被曝出含有二恶烷,消费者史女士认为,强生并未在产品的包装上注明含有这些成分,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因此将强生告上法庭,要求强生标注未标注的成分并赔礼道歉(本报6月22日报道)。
昨日,双方在东城法院对簿公堂。强生的代理律师表示,相关证据准备不充分,未做好答辩准备,因此申请延期至7月审理,获批。
这是自强生产品被曝出含“毒”以来,首例消费者起诉的案件。
原告 要求标含“毒”成分
史女士起诉称,她一直为儿子使用强生生产的婴儿沐浴露。今年3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证明,该产品被检出二恶烷和甲醛,但此后强生在该产品包装上仍未标明含有上述物质,强生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史女士要求强生在销售的“婴儿香桃沐浴露”产品包装上标注“内含二恶烷和甲醛”,并就未标注一事向其赔礼道歉。除此以外,并无经济赔偿的要求。
被告 没时间准备答辩
昨日庭上,原告同意庭前调解,被告强生代理人表示不同意,并提出此案不适用于简易程序。
被告代理人当庭表示,强生地址在上海,收到起诉书在信封上注明的时间是6月19日,证据准备尚不充分,没时间准备答辩。因此,法官当庭宣布,开庭审理改为庭前询问,下次开庭的时间定为7月17日。
庭后,强生代理人谢绝了记者的采访,表示“不予评论”。
庭上花絮 拿雪碧火腿肠上法庭
昨日,史女士和律师早早来到法庭,他们在桌上摆出了强生香桃沐浴露、雪碧饮料和火腿肠。史女士的律师解释称,之所以带来一些跟案件无关的产品,是想说明,饮料上明确标注“内含苯甲酸钠”的防腐剂,明确告知消费者,“而强生明知该产品中含有有毒成分,却不标明”。
背景 强生含“毒”事件
3月14日 美国“安全化妆品运动”发布报告称,检测出强生卫浴产品中含有甲醛及二恶烷,可能致癌。
3月16日 强生发表声明称产品是安全的,其产品在中国无下架计划。美国个人护理用品协会发表声明称,致癌指控明显有误。
3月17日 强生称,被疑产品已送质监部门。
3月20日 质检总局称:强生一产品检出二恶烷,但非企业自主添加,二恶烷是否影响健康仍待分析。
3月21日 国家食品药监局公布强生产品调查结果:未发现添加二恶烷。
3月22日 强生召开紧急发布会称,不召回含二恶烷婴儿沐浴露,同时部分自行下架的超市已恢复销售。
3月24日 药监局进一步说明:强生检测结果与质检不矛盾,强生未将甲醛和二恶烷作为原料添加。
3月30日 家长团通过百名律师维权团,欲在4月初集体起诉强生。
4月2日因相关证据还在收集,家长团暂缓起诉强生公司。
6月5日消费者史女士以强生产品未标明含有二恶烷和甲醛成分,侵犯其知情权和选择权为由,将强生告上东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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