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将两篇论文复印件寄给上海复旦大学知名教授葛剑雄后,葛剑雄两周后即给她回电,说“抄袭太严重了,整段整段的抄袭,这样的抄袭连中学生都看得出。从时间上看,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很容易就能鉴定出是抄袭!”
国家图书馆是国家规定的博士论文缴送本接收馆,根据国家学位条例有关规定,已经通过的博士论文应当交存国图,因此国图是国内博士论文的最大藏家。记者从该馆了解到,国图确实收藏有徐志伟和敖海清的论文,而且论文题目和记者所述一致。但敖海清的论文被申请了保密,不能借阅。
查找论文的另一个途径是到学校中医基础理论教研室找该学科的研究生论文存本。6月16日下午,记者再次前往学校,几经周折,终于在该校位于广州大学城的教研室档案柜中找到了一本敖海清的论文原件,此论文与举报者手中的论文一致。
记者咨询了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武,他告诉记者,界定抄袭行为需要厘清以下几个问题:1、看作品出版时间的前与后;2、看作品特征对比(如:人物、主要内容、主题结构等)是否相同或雷同;3、看是否属于适当引用。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5条明确规定:每个作品“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两名女教师先后走上举报路
赖文,今年58岁,1973年大学毕业分配到广州中医药大学任教,1983年考上该校医古文专业第一批研究生,毕业继续留校任教。
可以说,赖文在广州中医药大学工作学习了一辈子。
提起这个她呆了36年的学校,赖文的声音有些哽咽。除此之外,她说话语速很快,分析问题逻辑严密,甚至有些不苟言笑。2007年10月开始,她先后向学校、省里和教育厅举报,并向政协委员、著名学者葛剑雄寄去投诉材料。
赖文告诉记者,她之所以走上举报之路,一来是基于一个学者和知识分子的学术良心,二来是因为看不惯近年来学校出现的诸如硕博导遴选不公等为代表的不正之风。“不应该没有人出来说话,反正我离退休不远了,那就由我来说吧”。
“我还记得当时在和学校另一位教授闲谈硕博导遴选一事时,该教授说,你把徐志伟的博士论文与其早一年毕业的某学生的博士论文对比看看。我阅后发现,两文存在高达40%的复制粘贴式抄袭,震惊不已”,赖文回忆说。这段回忆,记者在6月12日的采访中,从那位教授处得到了证实。
赖文开始着手了解具体情况,她找了几位相关学科的教师,吴丽丽就是其中之一。
作为中医基础理论教研室副主任,吴丽丽2004年就评上了副教授,当时她才30岁上下。之后没几年,她又评上了硕士生导师。“徐志伟是我们这个学科的学术带头人”,从开始对赖文的不合作态度,到后来成为举报者之一,吴丽丽走过了一个矛盾的心理历程。
据吴丽丽说,其本人就是论文的写作者,或者说就是抄袭者。正因为参与了事件本身,她有着无法言说的无奈。“我选择了一份他刚刚毕业一年的学生的论文,进行了粘贴式抄袭,希望他能看出来不予采用,但还是顺利过关了”。
在赖文找她了解情况之前,她看到赖老师年纪那么大,很辛苦地每天为了硕博导遴选的事跑来跑去,心里不是个滋味。“有一天下课后看见赖老师坐在马路台阶上等公交车,看上去非常疲惫,我觉得我无法再沉默下去了”。
2007年10月初,赖文向学校党委和徐志伟本人发函质疑其博士论文的诚信,并口头告诉党委书记该论文的抄袭程度,党委书记表示会向广东省教育纪工委反映。
同年10月25日,吴丽丽正式向学校党委、纪委实名举报自己不得已代徐志伟写博士学位论文一事,学校党委随即将此事转呈广东省教育纪工委。
之所以独立实名举报,吴丽丽说:“其一,赖教授当时已经查出肿瘤,住院进行手术了,举报工作做不了了;其二,我对硕博导遴选事件也很有看法;其三,本来代写论文我就极不情愿,一直以来耿耿于怀,而且我也有我的‘私心’——与其被赖教授拉出来作为证人,还不如直接作为举报人。”
赖文告诉记者,以前她与吴丽丽并不相熟,但这一年多举报的接触,她感到吴丽丽是一个“很直率、没有城府”的人,“有知识分子的良知。这也是为什么吴丽丽本人在被评为硕导后还要站出来举报的原因”。
但是,事情的发展并不像她们希望的那样,赖文这样描述她曲折的举报经历:2007年11月,广东省教育纪工委开始调查徐志伟博士学位论文造假一事,至2008年8月中旬,仍无任何结论和处理意见。在此过程中,举报人曾先后两次去省教育纪工委,要求尽快处理此事,但都诉求无果。2008年8月,省教育纪工委在受理10个月之后,将此事移交广东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8年8月31日,我又应省纪委调查组的要求,提交了《对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的博士学位论文与×××的博士学位论文雷同情况的说明》,文中详细列出两文雷同字数和雷同之处。省纪委调查组认真调查了两个月,10月中旬,负责该案的调查人员‘岗位调动’。我们要求新的调查人员尽快与我们取得联系,但到11月中旬,仍无任何接手人员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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