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探索解决实际问题
针对种种短板和漏洞,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已进行了不少探索和尝试。
例如,针对仅2006年一年全省就发生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杀人、伤害案件百余起的现实情况,江西省认识到,收治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这件事政府必须管,所需经费应由财政出。
江西省明确了收治管控精神病人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各级综治办牵头组织,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公安机关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列为重点进行管控,并负责强制收治;卫生部门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测,督促精神病医院做好鉴定、收治和管控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流落社会的精神病人的救助及送返原籍,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以及无法查清原籍和监护人的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由所属精神卫生机构接收治疗;残联对治疗出院后生活贫困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免费发放维持治疗的基本治疗药品;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按政策落实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财政部门负责核拨收治管控经费,加强资金监管;社区居(村)委会负责协助开展精神病患者的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摸排鉴定,按照“街不漏巷、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二是集中收治,对经鉴定确认发生过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特别是对有过打人毁物,可能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精神病人,由公安机关集中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精神病医院要无条件地收治;三是分类管控,确保肇事肇祸病患不脱管、不失控。
据统计,在相关措施出台之后,江西省2007年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比上年分别下降76%和53%。
在黑龙江,从今年3月起,黑龙江所有社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将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服务,包括定期随访、监督服药等。
黑龙江省将建立健全由各地市主管领导任组长,卫生、民政、公安、司法、教育、社保、财政以及残联等部门和团体组成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精神疾病患者治疗、康复、就业、收养和福利待遇等问题。
在湖北,将很快开展对全省80万重性精神病患者的调查评估,加强治疗管理,对可能危害他人、社会的患者给予免费治疗。
吉林省长春市也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自2004年起,长春市政府就针对重症贫困精神病人实施了免费送药、免费住院治疗的专项救助,近两年又针对精神病人治疗、康复、托管方面加大了力度,仅去年就有855名重症患者得到免费住院治疗。
同时,作为对公共服务能力的补充,长春市调动社会力量兴办从事精神病人康复、托管服务的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提高了贫困重症精神病患者托管能力。
2009年,长春市通过市和县(市)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医保和新农合支付医疗费等渠道,累计投入到贫困重症精神病人康复救助方面的资金达到1200多万元。市政府还要求每个城区每年要有不少于20万元的投入。
通过加强康复托管救助、提高公立精神病医院康复托管能力以及扶持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发展等举措,为贫困精神病人及其家属建立了保障体系。近几年,长春市精神病人肇事恶性案件明显下降,基本消除了这类残疾人居家关锁、流落街头的现象。
一些已经出台精神卫生条例的城市,也从各个方面对精神疾病患者予以帮助和保护。
例如,《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规定,精神疾病患者在发病期间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其本人及监护人均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人可以向市、区县人民政府申请适当补助。
《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对精神疾病患者权益的保护作出了规定,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精神病患者;禁止非法限制精神疾病患者的人身自由;未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公开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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